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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測法規
- 2020-9-16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(GB 18565-2001)
- 2020-9-16天然氣汽車和液化石油氣汽車標志(GB 17676-1999)
- 2020-9-16輕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
承諾公示
承 諾 公 示
一、嚴格執行檢測標準、收費標準,不隨意增加檢測項目,不亂收費。
二、嚴格執行《質量手冊》和《程序文件》的操作規程,確保檢測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干預:不做有損公正的活動。
三、對檢測不合格車輛,以書面形式通知車主,對不合格項目,車主可選擇修理廠(點)調試,不強迫或變相強迫車主到指定修理廠、尾氣調試點修理調試車輛。
四、 不強迫或變相強迫車主安裝指定產品。
五、工作人員統一佩帶工作牌,不接受車主任何形式的禮品、紀念品、吃請和饋贈,如發現吃、拿、卡、要現象,嚴肅查處。